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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4 13:39:45     点击数:     

525日,华北理工大学2015级法律(非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院4名检察官与华北理工大学2名导师共同组成答辩委员会,接受8名华北理工大学2015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生的论文答辩申请。这是2015年市院部分检察官受聘担任华北理工大学校外指导教师以来首次联合召开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华北理工大学部分导师、学生和市院部分检察干警旁听了答辩。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担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青松,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张国强,公诉部部长吕景利与华北理工大学路瑶、商艳冬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就赵陇波、苏康宇等8名学生关于庭审中心主义背景下直接言词原则、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等论文进行了答辩。论文选题角度新颖、内容论述深刻,反映了学子们较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委员们鞭辟入里的分析、见解独到的评论引来了深入的思考,开启了法律智慧的大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答辩,会议圆满结束。本次答辩会为在场人员提供了一场丰盛的视觉盛宴,引起了广泛的学术共鸣,有力地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