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9 1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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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我校各学院、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深入研究生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管理监控,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努力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
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各学院、部门的负责人,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二、听课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
三、听课内容
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
法、教学效果等。
四、听课制度组织管理
1. 听课方式采取随机听课。
2. 听课人员应提前进入教室,遵守课堂纪律,可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与要求,并将教学建议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或研究生学院。
3.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要认真填写《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各学院、部门于每学期第18周将听课记录表统一上交研究生学院。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华北理工大学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