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管理文件
365788.com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15-09-28 22:58:00     点击数:     

    在《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结合人文法律学院实际,制定人文法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如下: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业成绩条件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依据入学成绩,参照以下标准评定。

1)推荐免试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等级不低于二等,依据复试成绩确定获奖等级。

2)参加入学考试录取的硕士新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

3)破格录取的硕士新生,第一学年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第二学年以后的学业奖学金以上一年度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工作等作为主要评定依据,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学年所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2、学习成绩优异,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所学必修课程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此项仅作为二年级学生的条件)。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含1项)以上(额定人员,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

(4)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含1项)以上;

(5)获得经同行专家认定的学术、科技、文化等省部级以上竞赛奖励。

申请者的以上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须含华北理工大学;已获奖所用的科研成果材料,下一年度再次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

3、学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成果应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期间取得。

三、具体量化评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上一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按课程学分的加权平均值。

(二)论文

发表论文类别

分值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CSSCI

40

中文核心期刊

20

有正规刊号的非核心期刊或公开发行的报纸

2

增刊和论文集

1

注:1、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2、已发表和录用论文等同对待。录用论文需提供纸质正式录用通知、交款凭据以及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备查。

3、检索论文需提供论文和检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论文需属于本学科研究范围,否则不计分值。

(三)科研获奖

获奖级别/等级

排名第一分值

国家级

一等奖

240

二等奖

220

省部级

突出贡献

160

一等奖

8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20

厅局级

特别奖

1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校级

一等奖及以上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1、以上奖励以学校科研处备案,获奖人数以获奖证书额定人数为准。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排名分值=排名第一分值*学校排名的倒数*个人排名的倒数

    3、同一成果获奖取高计分,不重复计算。

(4)学科竞赛获奖

等级

排名第一分值/项

国际级

一等奖及以上

3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50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25

省部级

一等奖及以上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厅局级

一等奖及以上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校级

一等奖及以上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注:1、竞赛需在校相关部门正式备案,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参赛级别证明。

      2、其他参与人员按第一名分值乘以排名的倒数计。

  (5)项目

项目级别类别

负责人分值

国家级

重大项目

140

重点项目

110

一般项目

80

省部级

重点计划

60

指令计划

40

指导计划

20

厅局级

指令计划

20

指导计划

15

校级

指令计划

5

发明专利

3

实用新型专利

2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者本人且申报单位必须为华北理工大学。

2、项目需以华北理工大学科研处备案材料为准,并需要提交项目批文、项目计划书复印件、结题证书、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3、校级项目若在参评周期内取得结题证书,在相应分值的基础上增加3分。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得分最高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6)学术报告

研究生本人举行学术报告按2分/次计。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参加人数要达到总人数的2/3,导师需到场并对报告作出点评。需提供到场学生的签到表和照片。

7)职业素养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20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10分。可重复使用。

三、其他规定

有关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奖励和追回奖金的相关规定以及评审程序遵照《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本标准不能涵盖和界定的其他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量化计分。如出现主管部门新增设其他项目和奖励等特殊情况,确实代表学生学术水平的内容,人文法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比照本标准计分。

本标准2015年试行,由人文法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65788.com

                                                20159月10